关于进一步加强株洲市混凝土质量追踪及动态监管系统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云龙示范区国土建设部、全市各建设、施工、监理、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及检测试验公司:
为了确保混凝土结构工程安全,进一步强化实体质量监督的力度和提高监督水平,堵塞在生产中出现的改变配比、试块造假等管理漏洞,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建立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的通知》(湘建建[2015]24号)文件精神,我局已建立了混凝土质量追踪及动态监管系统平台,并进行了相关培训。现将下一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落实各责任主体单位在混凝土生产、施工过程中管理职责
在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中,引入“黑匣子”和无线传输技术,实现对搅拌投料数据进行实时采集上传,确保真实的配比信息;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中,引入电子芯片等信息技术,确保见证材料样品的真实性、可塑性,实现送样过程全程监控、闭合管理。
1、预拌混凝土生产站场数据采集。利用混凝土质量追踪及动态监管系统,并在混凝土生产企业搅拌楼安装“黑匣子”,直接采集投料数据,对于实际投料数据偏离设计配合比,尤其是水泥用量低于各等级混凝土设计配合比水泥用量时自动预警。每天必须实现混凝土生产数据自动采集、配合比及各原材料自检试验数据上传。
2、监理见证制芯。利用混凝土质量追踪及动态监管系统平台,引入互联网和芯片技术,实现对见证送检全过程跟踪,确保检验样品的真实性。监理单位通过信息系统制作带有唯一身份识别码的芯片并植入混凝土试件,确保取样的可靠性。芯片费用列入工程造价,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3、检测读芯收样。检测单位在收件时必须读取芯片,确保试件身份,防止在现场养护和送检过程的调包行为。检测单位在对试件进行试验时,需再次读取芯片,确保受检试件的真实性,全过程形成链式、闭合管理。
二、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施工过程中质量监管
1、市质安处负责现场监督与检测机构的相关指导实施工作,并对异常数据进行跟踪处理。明确规定混凝土试件应植入、绑定具有唯一性识别标志且不易磨损、丢失的信息采集元件芯片,确保试件的信息真实、检测报告真实有效。对于未植入芯片的混凝土试件将作为无效试件。
2、市预混办负责对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远程监控监管。如出现企业数据未实行实时上传或企业配合比、原材料自检数据出现异常情况,市预混办应及时对相应问题及责任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如工程现场出现异常及报警,市预混办应配合市质安处对相应问题及责任单位进行调查处理。
3、施工现场各责任主体应严格执行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将拟送试件信息及时录入到信息采集元件和本级检测监管系统中,确保信息真实可靠,对于不按要求履职的,将按《湖南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执行相应处罚。
三、工作计划及要求
2016年4月上旬,市住建局将组织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追踪和动态监管系统操作培训,市质安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监理单位、检测机构相关人员参加。从2016年5月1日起,全市所有在建的建设工程,在施工现场制作的标准养护和同条件养护抗压试件必须全部植入芯片。
市预混办、市、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必须加强对混凝土生产及见证取样、试块检测等全过程的监管,确保芯片植入等技术手段的有效使用。
凡未按本通知要求实施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监理、施工及检测单位,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4月6日